北京琉璃厂市政综合管线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琉璃厂市政综合管线改造提升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琉璃厂市政综合管线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西城发改(审)〔2022〕13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大栅栏琉璃厂历史文化街区,西起南柳巷、东至延寿街。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琉璃厂西街道路全长358.037米,琉璃厂东街道路全长397.789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4107.05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146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景观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及路灯工程等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3.3 其他资格要求 无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本工程招标对信誉的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