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望谟县排沙农业光伏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及围栏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5-2-167)
项目所在地区: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1. 招标条件本
华能贵州望谟县排沙农业光伏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及围栏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望谟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内容:
1)华能贵州望谟县岜便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施工
2)华能贵州望谟县排沙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及围栏施工
3)华能贵州望谟县洒琴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环保措施及围栏施工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
2.4建设工期: 开工日期初拟2023年8月1日开工,完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开工日期以项目现场书面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超过120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设计文件、发包人指令为准):
(1)承包人负责修建保障工程实施所必要的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和站(含冬季保温)、甲供设备及材料堆放场地、材料加工场地、试验室、施工电源和施工水源等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承包人负责生产及生活临建设施、取料场、弃料场、施工便道及其他临时用地的附着物清理、场地平整压实、原始地貌恢复、绿化、排污处理;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民事协调(对政府、对企业、对村民、对电网等);施工过程中对其他标段已完工部分进行保护,如因本标段施工对其余标段完工部分造成损坏,无条件免费进行修复,费用自理;施工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必须保证用地的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临时占地和临建设施施工时发生的土石料滑坡的用地费用、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措施补偿费用、施工费、协调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不予单独计量。
(2)风电场场区: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排水沟及沉砂池、蓄水池;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上下边坡修整、覆土、撒播草种等植被恢复,道路边坡砌筑挡土墙、干码石、网格梁、生态袋等拦挡措施;风电场区及道路上下边坡、箱变基础、电缆分支箱等周边裸露区域覆土、撒播草种、种植爬山虎、葛藤、鸢尾等植被恢复项目治理施工,部分高边坡进行液力喷薄;对区域内的碎石进行碎石清理,将清理后的碎石进行再利用;箱变围栏施工。
(3)集电线路:地埋集电线路电缆沟场地平整、覆土、撒播草种、种植树苗等植被恢复项目;架空集电线路的杆塔基础砌筑挡土墙、干码石、钢筋石笼、生态袋等拦挡措施;基础裸露区域及临时便道场地平整、覆土、撒播草种、种植树苗等植被恢复项目;部分塔基围栏施工。
(4)渣场:渣场边坡修整,场地平整,砌筑挡土墙、网格梁、干码石、网格梁、钢筋石笼、生态袋等拦挡措施;砌筑排水沟;裸露区域覆土、撒播草种、种植爬山虎、葛藤、鸢尾、树苗等植被恢复项目治理施工
(5)承包人在投标期间根据工程实际,结合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自身经验以确保水保验收和生态恢复验收合格为目标对现场恢复治理。施工前按照发包人批复的复垦、环保、水保 “三同时”施工方案,按环保、水保 “三同时”要求进行施工,进行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的地貌恢复、复垦施工及绿化施工,对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确保达到验收条件(成活率90%以上);配合甲方确保通过水保、环保、安全验收工作,并负责一年质保期内(质保期起始时间为该项目通过环保、水保验收时间)的维护、养护、补植等工作(包工、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