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5-24 数据编号: 37546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湖南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公告

 
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永发改[2023]37号、永发改[2023]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高峰村、司城大营服务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建取水坝2座、100立方米取水池1座、100立方米中转池2座、100立方米清水池1座,铺设提水管8.9KM,安装一体化净水器2台(一台20立方米/h、一台10立方米/h)、水泵6套,新建电力配套设施3处、监控设备3套,巩固提升饮水不安全人口4685人,日供水规模300吨。(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项目资金:518.32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饮水提质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水利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