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区2022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城区(10条)主要道路周边及白河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密云区2022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城区(10条)主要道路周边及白河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10000a00103344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城区鼓楼东大街、鼓楼西大街、鼓楼南大街、南更大街、通城胡同、东鱼市口胡同、西鱼市口胡同、光明街、长安商业街、石桥胡同及白河沿线(潮白河交汇口至西门桥段)
一、招标条件
本 密云区2022年密云水库周边、上游及水源保护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城区(10条)主要道路周边及白河沿线环境整治工程-灯具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33445001 ),已由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期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文件中“采购货物一览表”所有材料,提供安装调试等相关技术指导、备品配件、包装、运输及装卸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5 年(2018年05月01日起至2023年04月30日)已完成合同额在490万元及以上的灯具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5 年(2018年05月01日起至2023年04月30日)已完成合同额在490万元及以上的灯具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采购货物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 ;
(2)投标人应提供采购货物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2.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