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ZX20230523260
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购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
预算金额:8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不属于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