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公告
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正定县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投资批复【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隆兴路(城东街—临济街)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设计; 2.1.2建设地点:位于隆兴路,西起城东街,东至临济街;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给水工程 625m 、 中水工程 625m、雨水工程 1250m、污水工程625m、供热工程1250m、燃气工程625m 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设计,施工配合期至项目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①初步设计(配合初设评审及修改)及设计概算②本工程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及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出具施工图③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④完成满足业主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深化设计及专业工程设计等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a.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b.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 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