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审批政投字【2022】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本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亦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邯郸市第二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提升改造现有处理规模10万m3/d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邯郸市污水处理提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A标
2.1.3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等 (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 (决 )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