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转头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转头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80号民生国际大厦3单元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R-2023-2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3-2023-00186
3、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转头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78(万元)
6、最高限价:178(万元)
7、采购需求:
十堰市张湾区2023年转头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身份证;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其中安全员需须提供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供应商须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打印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中录入的人员 ;
(4)供应商须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