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丹东电厂2023-2024年度蓄水库清淤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5-3-2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东港市
1. 招标条件本
华能辽宁分公司丹东电厂2023-2024年度蓄水库清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东港市,华能丹东电厂蓄水库施工区域。
2.2项目概况:丹东电厂的海水蓄水库利用在电厂附近的大东沟的天然弯道开挖而成,蓄水库的开挖总长度为1058m,上游直段257 m,下游直段403m,底宽约150m,顶宽297.6m,中间弯段长398m,底宽301m,顶宽448.6m。蓄水库调节水深3.5m(高程-3.5m至-7m);备用水深1.0m;备淤厚度1.0m,蓄水库底高程-9.0m。标高-3.5m至-7.0m间有效库容约80万m3。潮水进入蓄水库后流速大大减缓并至平稳,这时海水携带的泥沙沉积下来,使蓄水库淤泥回流较大。为保证取水安全,需对蓄水库进行清淤,以确保安全有效库容。
2.3 招标范围:本标段清淤工程量按30万立方米计(含进水通道清淤疏浚),以实际清淤量结算,清淤量为相邻两次测量0米以下有效库容增加量。包含清淤施工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及自行承担吹填淤泥临时及永久存放场地费用、将淤泥由临时存放场地倒运至永久抛泥场地运输等相关费用、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库容测量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完成)。
2.4工程质量标准: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保证电厂安全取水,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2.5项目工期:本项目分阶段施工,各阶段开工时间由项目单位根据蓄水库淤泥沉积情况通知承包方。
2.6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丹东电厂2023-2024年度蓄水库清淤工程标段包1
2.7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以在有效期内参加华能辽宁分公司华能丹东电厂2023-2024年度蓄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的投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