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市黄泽江(宕头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变更公告
嵊州市黄泽江(宕头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
(第一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黄泽江(宕头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3303270430001402)(第一号)澄清如下:
1、《嵊州市黄泽江(宕头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项目主要特征“按建安费和临时工程的1.8%计”更正为“不低于建安费和临时工程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其他临时工程费)的1.8%”。
2、招标文件P38页 4.5.3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3)水利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建安费和临时工程费的1.8。更正为(3)水利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建安费和临时工程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其他临时工程费)的1.8%的;
(7)除水利部分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的相应弹性费率下限。更正为
(7)除水利部分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费率低于现行规定的相应专业费率下限的;
(8)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更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