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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5 数据编号: 375955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洪泽湖大堤顺堤河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洪泽湖大堤顺堤河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洪泽湖大堤顺堤河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已由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洪发改投资复【2023】17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洪泽湖文旅集团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央补资金、省补资金及区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湖大堤顺堤河环境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堤43K至56K堤防背水侧。 
2.1.2建设规模:总规划面积230公顷,通过洪泽湖大堤背水侧顺堤河段两侧的林带构建和岸堤覆绿进行生态修复的同时,将13公里根据周边用地分别定为塑造不同特色的景观风貌。重点对13公里河道进行生态清淤;开展岸线整治和绿化;对180公顷水面进行生态清淤和水系连通,种植水生植物,建设生态湿地;对20公顷堤防青坎地原有杨树进行林相更新,种植乔木和地被,建设生态林。
2.1.3招标范围:本次一期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EPC项目总投资为7700万元。
①设计:按照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对原施工图设计进行大幅度修改,需重新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工作。(如有)。此项工作所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顺堤河7.4公里河道进行岸堤整治、岸堤坡面在理坡清杂后进行植草护坡;对84.33公顷湿地水域进行生态清淤和水系连通,采取基底修复、生境营造、植物群落恢复、水生动物群落恢复等修复措施,开展湿地修复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33.17公顷堤防青坎地原有杨树进行林相更新,种植乔木和地被,建设生态林,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以及各种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②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③施工:包括工程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备案等)、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2.2合同估算价:7700万元。
2.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1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 45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7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设计: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并且施工图审查合格;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
承包能力:
①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施工单位提供)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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