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5-25 数据编号: 3760149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2023-2024年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核、代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核、代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656-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3-00429
3、项目名称:2023-2024年夷陵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代核、代征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0(万元)
6、最高限价:190(万元)
7、采购需求:
负责对小溪塔城区、东城试验区所辖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二次加压的居民小区及非一户一表的杂居小区征收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10.gov.cn)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0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