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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5 数据编号: 376050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吉林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2023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 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2023】91号(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93%,自筹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市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监理 。
2.2项目建设地点: 延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延吉市区东部,溪洞火车站南侧,布尔哈通河下游北岸,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区内;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厂位于布尔哈通河与朝阳河交汇处东侧,布尔哈通河南岸 。
2.3项目建设内容: 改造电气设备、工艺、暖通等老旧设备(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天) 。
2.4总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14849.5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847.38万元、设备购置费:6823.28万元、安装工程费:1660.17万元 。
2.5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完成合同内所有服务内容为止(计划2023年7月1日开始监理) 。
2.6招标范围: 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
2.7标段划分:  1个。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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