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红山能源项目配电箱、热镀锌钢管等材料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徐州华美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货物采购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SGS20230521701-1
2.2招标项目名称:新疆红山能源赛尔六矿及西三采区配电箱、热镀锌钢管等材料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内容:
新疆红山能源及西山项目配电箱、热镀锌钢管等材料采购。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2.4交货地点:新疆红山煤矿项目部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限:分批送货,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送达。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标准)
2.7标包划分:共1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供货能力;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汇至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投标。
户名:江苏广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408010100100690810(以到账为准)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