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凝结水泵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5-2-263)
项目所在地区:
重庆市北碚区
1. 招标条件本
华能重庆分公司-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第一批辅机设备采购-凝结水泵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新城
2.2 规模: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台9F级(2×467MW)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1.87MW。
2.3 建设工期: 本项目预计202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4年12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0月底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上级公司批复为准。
2.4 标段划分:凝结水泵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凝结水泵(含电动机)4台,2台变频器及其附属设备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第一台机组所需物资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第二台机组所需物资到达交货点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前,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