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狱政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医务室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狱政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医务室污水处理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狱政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投资[2017]1142号、[2018]8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等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和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1.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够三年的可以提供成立时间至2022年即可。
3.1.4其他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 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