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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6 数据编号: 376243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新建24万吨筒仓消防及给水工程公告


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新建24万吨筒仓消防及给水工程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港新沙港区13#泊位工程项目新建24万吨筒仓消防及给水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27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东莞市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29日 8时30分~2023年6月2日 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2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47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资质要求: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3.1.3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3.2.1应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6个月(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至少有一项类似消防工程业绩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竣工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
(2)合同金额:单个合同金额147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含以下:①中标通知书或委托证明;②承包合同(须提供业主单位公共固定查询电话及联系人);③投产运营证明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类似消防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3.2项目经理需具备至少有一项类似消防工程业绩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竣工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成功投产运营6个月及以上。
(2)合同金额:单个合同金额147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含以下:①中标通知书或委托证明;②承包合同(须提供业主单位公共固定查询电话及联系人);③投产运营证明文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类似消防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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