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附属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附属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附属配套设施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徐水区中医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建设项目附属设施污水处理站拟建设地下钢混结构池体及附属用房,设计规模为500m3/d,一并采购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及配套设备、在线监测等设备。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将被否决。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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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6 09:00至2023-06-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