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梯门镇乡村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梯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20230528-01-01、02、03、04
2.2项目名称: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梯门镇;
2.4建设规模: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绿化提升改造、亮化提升改造及墙面美化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瓦庄村内提升项目)
二标段: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冯庄村内提升项目)
三标段: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东沟流等六村村内提升项目)
四标段:东平县梯门镇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海子等六村村内提升项目)
2.9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08.74666万元,其中一标段924.680018万元,二标段532.440235万元,三标段786.055214万元,四标段765.571193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至四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