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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9 数据编号: 37715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吉安永丰县2022年农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永丰县2022年农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规范化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2022年农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丰县八江乡、藤田镇、中村乡、沙溪镇、龙冈畲族乡、潭头乡和三坊乡等7个乡镇。
2.2工期:120日历天
2.3 招标金额:约794.3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
1、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设施工程:界标42块,交通警示牌13块,宣传牌8块;2、隔离防护设施工程:植被隔离带34170平方米,隔离防护网17117米;3、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导流渠3567米,应急事故池3座;4、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截污沟3077米,生活垃圾分类14套;5、施工临时工程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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