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立项备案(备案证项目代码:2210-441305-04-01-506519),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监理
2.2招 标 人:惠州市仲恺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区潼湖镇琥珀村西北角村界处(近桥岗自然村)
2.4项目规模:广和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2.0万m3/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粗格栅及进水泵房、辅助生产及管理用房等土建规模按2.0万m3/d设计,其余构筑物土建规模按1.0万m3/d设计,设备规模均按1.0万m3/d设计。同时配套新建DN600-1000进厂污水主管约3.7km。(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工程造价:建安工程费约为人民币10459.55万元、监理费暂定为226.63万元(具体 以财政审定为准)。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潼湖镇广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
2.7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36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质量标准。
2.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10标段划分(如有):本工程只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代表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代表若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