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市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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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如皋市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本工程为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工程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建筑面积317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79.34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2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本工程为江安镇易腐垃圾终端处置生产用房建设工程,工程位于江苏省如皋市,建筑面积317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