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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30 数据编号: 37718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涌溪村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涌溪村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三明市沙县区财政局 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预算的通知》(沙财(建)指〔2023〕46号)批复建设,建设单位为沙县振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沙县振青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沙县区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管前村、涌溪村、澄江楼村、洽湖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73.78万元;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环保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涌溪村等6个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以下的市政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37725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注册地为三明市沙县区。(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保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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