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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30 数据编号: 37720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佛山宝涌数字装备产业园整体提升-龙江镇朝阳片区河涌整治提升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涌数字装备产业园整体提升-龙江镇朝阳片区河涌整治提升工程 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龙江)〔2023〕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龙江)〔2023〕8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龙江镇西部朝阳工业园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朝阳片区,工作范围包括清淤12条河涌,新挖河涌3条,新建2座泵闸,新建2座节制闸。清淤主要目的是加大河道过流断面,清除涌底污泥等,工作内容包括:清淤11.5km,清淤总挖方量约为119283.76m3;新挖河涌2055m,挖方量约为97775m3;泵闸、节制闸上下游设置c30钢筋砼u形进出水段,前后接c25素砼挡土墙,岸坡设置混凝土护坡或草皮护坡方案,上部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处理闸室段及u形进出水段采用d500水泥土搅拌桩,有效桩长11.50m;挡土墙位置地基处理采用桩长5.0m,尾径120松木桩;以及配套的配电、防雷、泵闸设备等安装工程;围蔽围堰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6112829.78(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须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在该系统登记的企业类型为水利-施工类企业。
4.5.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5.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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