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区项目区)塔山乡和沙河营乡部分、钢屯镇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区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区项目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1009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区项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4,824.23
最高限价(元):1,354,824.23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区项目区)拟对葫芦岛市连山区5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治理恢复,治理面积468.79 亩,治理恢复方向为恢复林地面积329.13亩,恢复耕地面积3.00亩,恢复果园 4.90 亩。对治理区进行危岩清理、边坡整形、场地平整、旱地恢复、道路压实、圈围工程,然后覆土绿化,恢复生态环境。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001包组塔山乡和沙河营乡部分,包括塔山乡东孟家屯村和沙河营乡东官沟村2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002包组钢屯镇部分包括钢屯镇钢西村、钢屯镇马家沟村、钢屯镇下兰家沟村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10日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植被后期养护2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835,302.82
最高限价(元):1,835,3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