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闪里镇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闪里镇EPC项目 已由祁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祁发改行审【2023】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闪里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祁门县闪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门县阊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项目-闪里镇EPC项目;
2.2项目编号:HJQGC2023G035;
2.3建设地点:黄山市祁门县闪里镇;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祁门阊江流域闪里镇(文堂村、桃源村、?村)生态修复治理,其中文堂村设计范围约48亩,桃源村设计范围约39亩,?村设计范围约28亩,建设内容包括植被缓冲带、生态氮磷拦截沟、沟渠水系治理、表流湿地、雨水花园等,工程建安概算价约2025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0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施工图设计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17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包括设备的购置及安装);
2.6招标范围:祁门阊江流域闪里镇(文堂村、桃源村、?村)生态修复治理,包括现状水系生态修复、自然环境提升、水位控制系统修建、输水通道建设等项目设计及施工,竣工实验、验收及保养期内的保修,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后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施工后试验(试运行)和交付使用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3)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经审批的施工图图纸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其他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招标人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要点,达到图纸审查合格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物资和设备按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招标人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9招标控制价:施工图设计费为15万元(固定报价);工程建安费报价最高结算系数为100 %。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 □ 是/ √ 否
2.11项目性质:环保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担任;
3.2.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