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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更正公告 (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漓江(两江四湖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 二、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3452001001 三、公告日期:2023年5月5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5月30日 五、澄清内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3年 6 月 15 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前附表中2.2.4(3)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分值100分,权重值0.55)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为最高分 60 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现更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 (1)有效报价范围:为投标总价低于或等于招标 控制价,通过资格评审、形式性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不存在严重不平 衡、不合理、不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人投标总价。 (2)将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全部合格投标人有效 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S=a1+a2+...+an/n 式中: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 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3)评分标准:评审时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为最高分 80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 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件中15.2 变更的程序: 现更改为:增加15.2.3: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对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现场进行核查和踏查,如发现差异,应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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