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盐酸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盐酸药剂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所辖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南湖中水厂盐酸药剂采购,比选控制价总价为1462956.00(含税)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间、供货内容及供货数量以比选人采购订单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
南湖中水厂:灵武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