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雄县2023年北沙口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
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雄县2023年北沙口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 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雄县2023年北沙口乡片高标准农田建设( 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雄安公服发[2023]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 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 标人为雄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圣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北沙口乡大庄村、小庄村;双堂乡乐善庄村、大魏庄村;米家务镇板西村、八西村、八南村;大营镇孔码村。共4个乡镇8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土壤改良、增施生物有机肥、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田间机耕路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为10000亩。
2.4项目总投资15160000元。
2.5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北沙口乡、米家务镇、双堂乡、大营镇土壤改良。
第二标段:北沙口乡、双堂乡、大营镇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
第三标段:米家务镇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
第四标段:北沙口乡、米家务镇、双堂乡、大营镇田间机耕路。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
第
一、
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第四标段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
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单个项目合 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指:第一标段为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或土壤改良施 工项目;第
二、三标段为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或灌溉排水和节水设施施工项目;第四标段为高标准农田施工项目或道路施工项目)。
(3)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第
一、
二、三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第四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财务要求:
提供2020、2021、2022年度或成立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丄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_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