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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31 数据编号: 377518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青海西宁市湟中区盘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施工标段五

西宁市湟中区盘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施工标段五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湟中区盘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湟中区财政局以湟财采管字(2023)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湟中区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区共和镇
        (2)招标内容:在西宁市湟中区共和镇盘道村、东岔村、西岔村新建污水管道26km,配置检查井、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设置生态阻隔带2.5km,东岔村设置河流缓冲带6.7万平米,西岔村设置河湾缓冲带4.3万平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766001005

标段名称:西宁市湟中区盘道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施工标段五

发包内容:为盘道村、东岔西岔村共444座分散污水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其中盘道村78座、东岔村178座,西岔村188座。

计划工期:300天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1513.4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5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43766001005(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5月31日00:00时至2023年06月0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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