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1A、2A循环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变频器设备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3-05-3-34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1A、2A循环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变频器设备采购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为1个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1A、2A循环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变频器设备采购标段。2.1 项目地点:本工程建设地点在营口市营口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站址位于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项目概况: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营口市新富大街以南,新民大街以北,滨海大道以西,观海大道以东。华能营口热电装机容量为2×330MW燃煤供热机组,2009年投入商业运行。#1、2机组共4台循环水泵高压电动机,其中1A、2A循环水泵电动机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YKK900-14型1700kW、6kV工频电动机。
营口热电厂拟将1A、2A循环水泵改为变频运行,因此本项目拟为其采购匹配的高压变频器2套,实现变频运行功能。
2.3招标范围:本标段的招标范围为高压动力电缆附件、高压电缆头的制作、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2.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23年10月20日。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
2.6交货期:2023年8月25日前。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申请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提供所投变频器品牌的高压(6千伏及以上)变频器型试试验报告,型试试验报告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具备6千伏高压变频器(变频器容量不小于2000千瓦)电力系统内供货业绩至少10台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实质性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