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共和县城北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标段一
共和县城北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共和县城北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城北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23】8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招标内容:环境整治面积148320平方米,人行道整治1.4公里,文化墙6座,宣传牌17个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3792001001
标段名称:共和县城北新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标段一
发包内容:环境整治面积148320平方米,人行道整治1.4公里,文化墙6座,宣传牌17个等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计划工期:60天
合同估算价:1441.17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379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