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遂宁市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东区发投【2021】05号、遂东区发投【2023】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遂宁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河东新区
2.3 项目规模: 对吉祥镇入河东新区断面至伞峰村入涪江口,共9km的河道开展深度治理,加强对春季、秋季的藻类污染管控治理。本项目拟投入原位水质净化设备20套、高效纳米曝气设备60套、生态浮岛5000㎡、生态石笼6600㎡、生态护岸2000㎡,视频监控端4处,广告宣传一体机1套,预计到2022年底,芝溪河河东新区伞峰村市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
2.4 计划工期: 900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40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其中3000万元申请省级资金补助,其余1000万元由地方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40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环保工程(含污水垃圾处理)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20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