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秦汉审准〔2023〕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包含
(1)建设紫道道路系统;
(2)紫道穿越城市交通道路节点改造:紫道与泾渭大道交接口设计;
(3)道路两侧部分绿化进行提升、修复;
(4)标识展示系统等。
2.3 招标范围: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2.4项目投资总额:约4513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2300万元)。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项目名称:文化长廊(大汉紫道长陵-安陵段)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