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铭传乡杨店村、楼塘村、聚星等村民组综合环境整治项目公告
铭传乡杨店村、楼塘村、聚星等村民组综合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铭传乡杨店村、楼塘村、聚星等村民组综合环境整治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中共肥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中共肥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批复;肥农工组[2023]3号。
1.4
招标人: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西县铭传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铭传乡杨店村、楼塘村、聚星等村民组综合环境整治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eegz0017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项目编号:2023aeegz00171
2.5 建设地点:肥西县
2.6 建设规模:大罗岗等村民组内残垣断壁整治、庄前屋后环境整治、户内人居环境提升、路灯照明60盏等综合环境提升项目。楼塘村等村民组入户道路、污水收集处理等综合环境提升项目。聚星龙潭河及周边河道两侧区域,实施局部河道疏堵治理等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约730万元
2.8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大罗岗等村民组内残垣断壁整治、庄前屋后环境整治、户内人居环境提升、路灯照明60盏等综合环境提升项目。 楼塘村等村民组入户道路、污水收集处理等综合环境提升项目。聚星龙潭河及周边河道两侧区域,实施局部河道疏堵治理等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不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