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已由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岳经发审﹝2023﹞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系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水系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兴和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兰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 建设规模: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泵站一座,装机11千瓦;衬砌渠道3条总长5.23千米;清淤渠道11条长18.71千米;新建或改造渠系及附属建筑物167处;建设信息中心站1处、量测水设施13处(包括干渠4处雷达明渠流量计,支渠9处标准断面配水尺);配套水利项目标识牌8处,设置安全指示牌20处。具体以概算清单为准。总投资为748.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兰桥灌区设计面积为1.4万亩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详见工程招标清单及图纸 。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水利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