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沥林镇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林镇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已由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投审〔2023〕52号(项目代码:2302-441305-04-01-36645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沥林镇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监理
2.2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
2.3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沥林镇
2.4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对沥林镇迭石龙村、泮沥村、埔心村、埔仔村、沥林村、罗村村、英光村、山陂村及新镇社区等片区进行排水管网设计,主要通过分别新建污、雨水管道,完善排水管网系统,并对居民厕所水、厨房水及庭院洗涤水等进行收集处理,实现雨污分流。项目需新建污水管(管径DN100-DN600)约25.85公里、雨水管(d300-d1000)约2.5公里,主管合计28.35公里,入户支管(DN200)约 32.27 公里。新建部分消火栓,满足片区消防安全需求(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5工程造价:项目估算总投资7449.74万元,其中工程费暂定6456.01万元;监理费暂定127.51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结算价为基数计算得出为准)。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开展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的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监理服务。
2.7工期要求: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36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2.8质量标准: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3.2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须包括:
3.2.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本工程在内,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3.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
注:总监代表若提供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不提供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