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货物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所需次氯酸钠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所需次氯酸钠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常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所需次氯酸钠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
(001)第三水厂、董浜污水厂、滨江第一污水厂、滨江第二污水厂、周行污水厂、八字桥污水厂所需次氯酸钠及相关服务采购;
(002)城东污水厂、滨江水厂、第二水厂、辛庄污水厂、虞山污水厂所需次氯酸钠及相关服务采购
投标人按以上标段报名。两个标段供货量均在4000吨/年左右,同一投标人不可兼中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且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如制造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所获授权无效。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水处理药剂生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贸易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