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岳阳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岳市水利函【2023】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汨罗市向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2025年)项目。
2.2 建设地点:位于汩罗市,涉及长乐、三江、大荆、桃林寺、罗江等 5个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向兰灌区设计灌溉面积 13.48 万亩,灌区工程规模为重点中型灌区,工程等别为III等,灌区干渠及其相应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支渠及其相应建筑物为 5级建筑物。改造山塘33口、新建泵站1处、续建改造骨干干渠4条共48.428千米、续建改造骨干支渠31条共护砌83.397千米及其渠道附属设施。招标金额约为6427.9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招标金额为:34202414.34元;二标段招标金额为:30075965.81元。计划工期为:900天。
2.5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分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如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 投标人近 3 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灌区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