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本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3年度)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本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3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本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3年度) 已由 双鸭山市水务局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本级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2023年度)》的批复 以 双水字[2023]3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宝山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联合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双鸭山市佳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监督部门为 双鸭山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6眼,洗井工程4处,水泵7台套,变频设备10台套,地下井室7座,6.68㎡水源地保护工程6处,新建6.68㎡井房6座,消毒工程6处,63㎡厂房1处,水处理1处,输配水管网107868m,输电线路700m。(具体情况以清单及图纸为准)
2.2计划工期15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3年02月-2023年0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