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名称)已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乐山高新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 2009 年开工建设,2011 年 3 月投运,目前污水处理能力为 1.5 万 m3/d,实际要求达到处理污水 2 万 m3/d 规模。但部分设备老化易损、腐蚀磨损、设施沉降开裂,水池墙体、进水槽产生沉降和裂缝,污水渗漏,导致设备运行效率低,故障率高。经数次维修维护,部分设备设施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能力提升问题,急需更新改造,从根本上保障达标达产运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生产能力,现需对本项目部分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3 计划工期:15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的全部内容完成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