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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1 数据编号: 378171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强电、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强电、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城市动迁改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建设工程道路、排水、强电、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丹凤路(黄河路-广福路)段;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呈南北走向,北起现状黄河路,南至现状广福路,道路全长约1083.3m,道路宽度40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21m机动车道+2m机非分隔带+4.5m非机动车道+3m人行道=40m。
丹虹路与丹凤路平交,本次改造长度约112.5m,道路标准横断面为3m人行道+9m车行道+6m中央隔离带+9m车行道+3m人行道=30m。
2.3 招标范围:上述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排水、强电、通信、交通、路灯、绿化及土方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出具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 工程施工全过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保修期监督。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3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5万元,本工程最高投标费率为1.50%。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3000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1)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或者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要求:无。
3.1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2其它要求: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3)投标人承诺书。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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