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南京脑科医院(脑科院区)6#楼花坛排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 南京脑科医院(脑科院区)6#楼花坛排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066023K0199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脑科医院(脑科院区)6#楼花坛排水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J066023K0199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脑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纳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供应商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经理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9)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06日17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