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平马至洪安段)监理答疑补遗文件
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平马至洪安段)监理答疑补遗文件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龙池水源村至洪安公路工程(平马至洪安段)监理”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1:
建议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完全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网页截图不能完全反映评审信息的,还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网上都能全部体现信息了,放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证书没有意义。
回复1:
招标文件参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
1、业绩规模要求:
(1)工程类别:公路工程(包含桥梁工程)。
(2)项目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1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项目。
(3)项目结构物:完成过1座长2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中若在同一个业绩同时满足多项业绩要求时,是否为同时满足多个要求,该业绩是否可重复得分。
回复2:
此内容与本项招标文件无关,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提问3:
1、企业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公路工程完工一般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应的完工证明材料为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也没有监理业务手册。
请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3:
详见补遗1。
提问4:
1、企业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公路工程完工一般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应的完工证明材料为交工验收证书或监理项目评定书,也没有监理业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