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公告
一、项目概况
郯城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郯城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郯城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郯城经济开发区综合管廊工程二标段包括综合管廊土建、钢构,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投资额:210022446.66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无行贿犯罪记录当事人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