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井市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平顶村、北兴村)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QGL【2023】-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平顶村、北兴村)已由龙井市水利局以龙水审批[2023]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井市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龙井市平顶村、北兴村
2.1工程名称:龙井市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平顶村、北兴村)
2.2招标内容: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2.3计划工期: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企业信息已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www.jlssljsxx.com)公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9:00时至2023年6月6日17:00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