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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 数据编号: 378703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湖北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樊城分局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华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立业路13号立业实业公司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ZFCG2306-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1311号
3、项目名称: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2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引入第三方大气管控服务团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智慧管控服务项目”,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8、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等文件,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3)落实政策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政策;
(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小微企业,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最高优惠政策(价格评审扣除20%)规定执行;
(6)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的评审时不予认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供应商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上述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3.1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2023年2月~5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专用收据复印件等);
6.3.2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2023年2月~5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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