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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 数据编号: 378719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海安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李堡村、圆墩村2.0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202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李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李堡村、圆墩村2.0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李堡村、圆墩村。
2.1.2工程规模:本工程施工内容为新建化粪池、污水设施、水泥场地破除及恢复、新建DN110管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一标段59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6月28日到2023年08月2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按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首先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
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后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海安市李堡镇三里村、李堡村、圆墩村2.0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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