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增城区中新镇金坑河河道治理工程代建 项目编号:JG2023-3483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9日 0时0分~2023年7月19日 10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1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0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4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的社保补缴情况)。
3.5投标人按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6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未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