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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6-29 数据编号: 392207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关于灌南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船采购项目的公告

灌南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船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灌南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  月18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4-F-GNZFCG2023024G
项目名称:灌南县水利局行政执法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需采购一艘执法船艇(全棚艇),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且具备使用条件。
质保期: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质保期内免费为用户提供维保服务。
交货地点:灌南县(甲方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如果2023年税收和社保还未缴纳,可提供2022年的证明材料。】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
(2)、
(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的无需重复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附件4)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至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附件4)
注: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不清晰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生产制造厂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由海事部门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造船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  月27  日至2023年07  月03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lyg.gov.cn/lygzfcg/)进行网上投标报名(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3、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下载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7 月 18  日09:00 时
2.开标时间:2023年 07  月18  日09:00 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会。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交纸质投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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